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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被執行人是鎮江某公司,喜鴻泰國。2016年,因股東糾紛公司被迫停擺,拖欠工人數月工資沒有給付。迫於生計,工人們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委員會仲裁後認為該公司應及時給付工人拖欠的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今年5月上旬,台北住宿,上述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攷慮到此批案件涉及眾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法官萬保華第一時間對該公司名下財產進行“四查”(查銀行存款、查車輛、查房產、查股權)。經查,該公司名下除了廠房內已被查封的機械設備,沒有其他財產。
案款到賬後,法院立即組織了發放。拿到工資的工人們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本報訊(通訊員 任偲佳)近日,23名工人在鎮江開發區法院案款窗口排隊領取被企業拖欠的工資。据了解,這是一批群體性勞動糾紛,共涉案33起,總標的額達30多萬元。
無奈之下,萬保華組織申請人代表和涉案企業的委托代理人進行了執行會商,並現場釋法,詳細闡釋了如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埰取的強制執行措施。“什麼?不還錢還會被勾留、被罰款?進了失信黑名單連高鐵都不能坐?”懼於法院強制執行措施的威力,該企業的法人代表表示,除痘淡疤,雖然企業名下沒有財產,但他願意借錢先給付該批工人工資。
原標題:懼威懾 企業借錢還薪三十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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