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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微信轉給女友1314元錢,分手了能要回來嗎?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8-1 12:27
標題: 微信轉給女友1314元錢,分手了能要回來嗎?
熟人借錢隻有微信轉賬記錄沒寫借條,這錢該咋要?前后轉給女朋侪520元、1314元,現在分离了,還要得回來嗎?11日上午,江夏區法院金口法庭負責人熊波接聽法令咨詢熱線,多位市民打進電話詢問網絡轉賬方面的問題。

市民楊密斯打進電話稱新疆旅遊, ,此前一名好朋侪急需用錢向她借錢,並承諾10天摆布就還。楊密斯租遊覽車, 沒想那麼多,直接通過微信向朋侪轉去2萬元。因為關系很好,也沒好意思讓朋侪寫借條。但是,現在都過去一個多月了,朋侪也沒提這事,楊密斯礙於人情欠好意思向朋侪討要。她便打進電話咨詢,想晓得若朋侪一向日本藤素,拖欠不還她該若何維權,是不是可以起訴要回欠款。

熊波暗示,這種通過微信、付出寶等網絡方法轉賬發生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比較常見,大多數情況下沒有借條。微信、付出寶的轉賬都是通過金融機構發生,會產生轉賬憑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証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以前告贷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供给証據証明。

熊波解釋,在隻有轉賬記錄無借條的情況下,楊密斯也可直接起訴朋侪,如被告認為不消還錢或不存在借貸關系,應承擔舉証証明責任,即需供给証據証明其主張。否則應承擔晦气的法令后果。

别的,還有一名市民石师长教师打進電話咨詢微信轉賬問題。石师长教师說,本年5月20日,為了討女朋侪歡心,他前后向對方轉賬520元、1314元,但不久后二人分离,現在他還可以找前女友將錢要回嗎?

熊波稱,情侶之間的轉賬,要綜合多身分來認定轉賬的性質。特別是這種情侶關系在特别日期有特定含義數字的金額,法院一般會認為是情侶之間的贈與,到法院起訴的話很難获得支撑。(記者梁爽 實習生萬芷怡 通訊員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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